5月10日下午,有一场判决,它不但没有能够让围绕一起恶性伤害案件的争议得以平息,反倒因为双方有着截然不同的反应,再次把公众的目光聚集在了未成年人犯罪、受害者救济以及司法量刑的复杂议题之上。
案件回溯与争议核心
2011年,在安徽合肥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是由情感方面的纠纷所引发的。被告人陶汝坤,采取了极端的手段,对少女周岩展开了伤害。这一行为,致使周岩身体遭受了严重的烧伤。所造成的后果呢,极其严重。这个案件,历经数年进行审理。其核心的争议点,一直围绕着被告人的犯罪定性问题。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呢。另外,还涉及到其未成年的身份,在量刑当中应该占有多大的比重 。
一审判决的各方反应
那天进行宣判,法庭那个氛围显得格外凝重,在判决书宣读结束之后,被害人周岩的父亲站在当庭表明态度说“不能接受”,接着代理律师王亚林跟着指出,判决在对于事实的查明以及定性之处存在着错误,而且量刑方面显得过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告人陶汝坤以及他的父亲都声称需要花费时间去考虑是不是上诉,并没有在现场给出明确的表态。
量刑轻重的法律考量
公诉机关在庭审当中提出,鉴于陶汝坤实施犯罪行为时还不满十八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中从轻或者减轻作出处罚,进而建议判处的刑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是,受害方的代理人始终坚持认为,陶汝坤的行为动机十分卑劣、施行手段特别残忍、所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已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无期徒刑。这两种不同的意见代表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惩罚与挽救的不同侧重点。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限制
对本案进行分析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指出,我国刑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清晰明确地规定了从宽处罚原则,并且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这就导致一种情况,哪怕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那对于未成年被告人而言,最高刑罚也仅仅只能是无期徒刑。这一项法律规定属于本案量刑框架的基础所在,不过却时常引发公众围绕刑罚力度是不是足够展开的讨论。
经济赔偿与后续诉讼
除开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堪称此案件的又一条主要脉络,周岩家人先前提出过一次性赔偿达两百万元的请求盼望,然而却没能达成彼此意见一致的情况,周岩的代理律师清晰肯定地表明,在后续阶段会持续借助民事诉讼这个途径办法法子,为她追讨接连不断不停产生发生的巨额医疗以及康复花费费用,经济索赔的漫长流程进程过程,是受害者家庭不得不去面对正视的现实沉重负担压力。
受害者的心声与抗诉之路
在电话采访期间,周岩的声音传达出了蕴含浓浓失望之情的坚定。她表明对判决结果持有不爽之意,并已然郑重地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她着重指出,难以饶恕的关键并非伤害自身,而是被告一方于法庭之上欠缺真诚悔过的姿态。对于她来讲,公正的审判跟真诚的道歉,是疗伤进程里必不可少的部分。
对于这起曾经引发了广泛关注的案件您觉得在司法实践当中应该怎样更好地去平衡针对未成年犯罪者的教育挽救原则与对于受害者以及其家庭所遭受到的巨大创伤的实质性弥补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