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经 “3·01 ”事件愈发深刻地认出暴力恐怖活动,但是,其背后案件所经历审查过程以及其中详情细节,可表明揭示出极端思想怎样拖拉拉扯普通人为罪犯,跌入犯罪的深深渊潭之中。
极端思想的渗透路径
此案当中的诸多被告,并非打从出生起便是恐怖分子,他们长时间遭受特定极端思想的灌输以及影响,此思想将他们对于世界以及自身行为的认知给扭曲了,自2013年年底起,这些人开始聚拢,思想方面的认同渐渐转变为具体的组织联系。
这般渗透常常于封闭的小范围圈子当中开展,借助部分人群的心理薄弱之处。他们被灌注了一套同主流社会以及法律全然相互对立的价值判断观念,最终为施行暴力行径进行思想方面的鼓动。这是一回从思想产生影响到行为出现越矩的典型流程。
恐怖组织的形成过程
通过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等同伙几个人相互邀约使得一个具有明确层级并分工的团伙被逐步建立起来,组织的形成不是一下子就完成的能行吗?那些一同聚集并逐渐构建此团伙的人员里除了已经被起诉和击毙的八个人外,还有多名同伙被另案进行处理,这表明其网络有着一定规模能行不?
该组织存在明确的发起者,以及骨干成员,他们不但开展思想方面的交流,而且已然着手共同谋划具体的暴力行径,人员的汇集以及组织化,意味着他们从思想极端迈向了行动预备阶段,对社会形成了直接的威胁 。
暴力活动的周密策划
其活动并非临时起意,这在策划过程中得以体现。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像昆明火车站或者个旧火车站这类人流密集的交通枢纽处,目的在于制造出最大程度的伤亡以及社会恐慌。为达成此目的,他们特意准备了实施犯罪的主要工具。
他们制作了带有特定标识的旗帜,这旗帜并非刀具,而是用来宣扬其极端主张的,从2014年2月24日起至26日止,他们于个旧市沙甸区的一家理发店内多次进行密谋,对行动计划展开反复推敲,其预谋性以及针对性是极为强烈的 。
犯罪工具的筹备与分工
开展行动的筹备工作是需要资金以及物资的,吐尔洪·托合尼亚孜拿出了资金,去购置了超出十把长度各不相同的刀具,其他像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等核心人员负责查验这些工具,保证其可用于施行暴力。
帕提古丽·托合提及其他人承揽了去制作旗帜的那份任务,这些旗帜涵盖了那所谓的“圣战”旗帜,其目的在于当实施犯罪之际去公开宣告他们那极端的立场,筹备工作存在着一些分工,也伴有一些协作,呈现出了一定的组织性。
法律对组织者的认定与惩处
不同人员于组织里的角色以及责任,被法律予以颇为严格的界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审理并作出认定,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等三人,积极地邀约别的人,贡献资金去进行策划,属于恐怖组织的组织者以及领导者。
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断定为参与之人。法庭表明,三名首要罪犯在被抓捕之后,明明知晓一同作案的人马上就要有所行动然而却坚决不进行交代,主动地去追求犯罪所导致的后果,所以必定要对组织的所有罪行承担责任。这样的认定反映出中国法律针对恐怖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从重处罚的准则。
案件审判的警示意义
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之后依法作出判决,此向全社会展现了中国司法机关打击恐怖主义的决心还有能力,它明确有着宣示,任何策划暴力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行为,都将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
此举亦化作一则深沉的告诫,其吐露了极端思维引致犯罪的完备脉络,提示大众需防范各类形态的极端主义渗入,维系社会安稳和民族团结需每一个人的一同努力。
有鉴于此,就你所认知而论,于社会以及个人层面之上,究竟能够采取何种具体的举措办法,以此来切实有效地抵御那极端思想给予的侵蚀进而防止其进行渗透呢?倘若你对此有所想法见解,那么诚邀你于评论区域之内分享你自身的看法,要是你觉得此篇文章具备警示方面的意义价值,烦请点赞并且转发出去 。